
核一除役步驟至少要耗25年 環評難審暫擱置
核一廠除役計畫目前已送環評審查,且台電自願進入更嚴謹的二階環評,但由於計畫中夾帶高階核廢料處理設施要興建,讓雙北市政府與環評委員有許多疑慮,認為應先有政策環評;否則此案不確定性太多,難以界定審查範疇。因此,20日第295次環評大會審查此案時,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目前核廢貯存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討論過後,大會以不記名表決決議暫時擱置此案,擇期繼續討論,如無意外,將於五月初再次審查。除役步驟夾帶高階核廢處置設施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將在2018、2019年陸續達到停止運轉年限,台電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在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必須提出除役申請,並展開環評程序,台電更以為民眾參與更為周延的理由,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在台電的計畫書中,除役步驟需要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2年廠址復原階段。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