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修法重開機 環團籲:這個會期就進立院
環境法律人等環團30日舉行記者會,要求《環評法》政院版草案這個會期內就要送入立院。「不要拖到選舉會期!」他們擔憂等到那個時候,可能無法獲得妥善的審查,或是甚至遭到遺忘。深澳燃煤電廠通過環差案後,環保署去年9月已推出草案,卻一度停擺的環評改革也重新受到關注,先是行政院長賴清德、環保署長李應元在立院質詢中表態六個月內將環評法政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立院衛環委員會蔣萬安等立委也要求環保署一個月內將母法送入行政院、環評施行細則三個月內送入等。環團除了要求盡快展開修法程序,也從長期參與環評、環境訴訟的經驗出發,提出五項修法建議,包括環評結論遭撤銷後,開發許可也將失效;負責調查的顧問公司不再受開發單位委託控制;二階環評有更實質的民間參與;老舊環評退場;政策環評效用再提高等。環評結論撤銷就停工 斷開開發單位顧問公司連結目前環評結論遭撤銷、廢棄後,當時因環評過關而取得的開發許可卻沒有因此連帶失效,環境法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