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硝酸鹽污染
微量成分中,對台灣地下水資源威脅最大的是硝酸鹽。硝酸鹽的來源可能是農業化肥、生活污水、化糞池污水等含氮物質。彰化的田中、二水,雲林的斗六、古坑,屏東的建興、萬巒,台中及南投一帶地下水中的硝酸鹽都有日漸增加的趨勢。因為這些地區的地層以礫石層為主,透水性佳且缺乏泥層隔絕,污染很容易隨地下水流動。 飲水中含硝酸鹽所造成的危害,於高濃度(>10 mg/l、以氮計)時,可能造成孕婦流產及新生兒藍嬰症(缺氧致死);中濃度(1~10mg/l)時可能會致癌。目前環保署的飲用水水源標準硝酸鹽氮濃度為10 mg/l。硝酸鹽污染逐漸擴大 1956年彰雲地區只有2口井的硝酸鹽氮濃度大於0.5 mg/l,到了2000年已有十餘口觀測井超過0.5mg/l,顯示污染範圍變大了。從田中的監測井數據中看出,硝酸鹽氮濃度在1992年後急遽上升。後續監測數據發現以雲林古坑及南投新光(八卦山上)地下水的硝酸鹽氮濃度最高,已經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