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址保存維護:60分
我們認為:政府部門有正視此事。 但感覺似乎未全力投入。定義與說明:每年年底統計之全國指定遺址之監管巡查紀錄次數/全國指定遺址數量。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提出永續發展定義是:人類有能力使開發持續下去,也能保證使之滿足當前的需要,而不致危及到下一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認為永續發展應包含公平性(Fairness)、永續性(Sustainability)及共同性(Commonality)三個原則。我國訂有「遺址監管保護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就是希望藉以達成環境及文化資產保護之雙重目的,以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遺址保存造成之不良影響,並有效維護考古遺址保存品質,從而達到永續發展的目的。本指標為城鄉文化新創指標,99 年度全國指定遺址共39 處,監管巡查紀錄總次數達426 次,依公式計算(每年年底統計全國指定遺址之監管巡查紀錄次數/全國指定遺址數量)指標值為10.92。(四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