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國減碳目標公平嗎? 公民團體這麼看
全球減碳新協議的基礎,建立在各國各自提交的「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s)上,會不會是個險棋呢?自《京都議定書》以來的氣候談判,每每圍繞在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之間同舟共濟又不願平攤責任的矛盾,並且創造了一個擺脫不掉的詞彙「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成為發展中國家規避積極減碳的藉口。的確,發展中國家的減碳技術未臻成孰、人均能耗相對較少,然而現在情況不同,中國與印度的累積溫室氣體排放量都將超過歐美國家,對於加速地球暖化的貢獻已經分不出誰勝誰負了,因為大家都會是輸家。問題是,今年各國將列於新協議附件的這些自主減碳承諾INDC,既然是自己承諾,想必不會太公平。許多智庫都以不同方式計算各國INDC的強弱(與誠意),例如世界資源中心(WRI)與 Climate Analytic 的Climate Action T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