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再生案60萬農戶受惠 藍支持綠籲周詳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5日將審查行政院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行政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由政府編列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在條例通過後,分年編列預算,執行農村再生計畫,屆時將可照顧4000個農村及60萬以上的農戶。草案規定,農村再生計畫是以農村社區為計畫範圍,由農村社區在地組織或團體,依據居民需求,自行擬訂計畫,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補助社區進行整體環境整建、公共設施、個別宅院整建、產業活化及文化保存等建設。在土地彈性利用上,草案規定,農村聚落閒置與疏於管理的公有土地,得配合農村再生計畫,實施空間活化再利用;農村社區因發展需要,須將既有鄉村區建築用地擴大者,應以已核定的農村再生計畫為基礎,透過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或協議價購等方式辦理。同時也規定,主管機關得就生產與生活空間共同規劃,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並鼓勵社區居民辦理共有土地或祭祀公業土地規劃或改建,以及鼓勵農村住宅使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築圖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