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龍科技園區選址不宜 行政院駁回苗縣府訴願
去年4月14日內政部營建署駁回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事後苗栗縣長劉政鴻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元月19日行政院支持內政部決議駁回訴願。後龍灣寶里農民洪箱昨(2日)說:「這是老天有眼,才能看到真相」。洪箱表示,她很認分,只會、也只想種田,不願毀家滅田。她肯定行政院的決議,認為行政院有重視民意,也了解農民究竟在堅持些什麼。苗栗縣政府開發的「後龍科技園區」位於苗栗縣後龍鎮及造橋鄉,距國道三號大山交流道約100公尺,總計235公頃,其中經辦竣農地重劃的特定農業區就有103公頃,而且47%是私有地,屬於灣寶里、海寶里農民所有。苗栗縣政府規畫後龍科技園區前,農民全被蒙在鼓裏,2008年11月到農民家裏辦土地改良物查估,多數農民才知道自己的土地已被畫進後龍科技園區預定地,為了保護自己的家園,灣寶里、海寶里農民展現強大的意志力,三年來不斷抗爭,誓死不願出賣自己的土地,並以實實在在的證據反駁苗栗縣政府的不實民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