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搶救秀姑漱玉 (上)
以秀姑巒溪北岸泛舟業者賴石海先生具名為首的一封陳情書,於91年初寄到了經濟部水利處和第九河川局,陳情的內容要求興建秀姑巒溪出海口北岸堤防,以保護其生命財產的安全。91年3月20日,第九河川局召集了賴石海等人、花蓮縣政府、豐濱鄉公所、觀光局東海岸管理處、經濟部水利處等單位現場會勘,第九河川局同時拿出了擬妥的治理計畫圖,預備沿長虹橋上下游及南北兩岸,各興建長500公尺寬25公尺高5公尺的堤防。會勘結論為:賴石海君等同意依治理計畫辦理。本案因歷年洪峰豪雨造成災害,已數次危及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為免災害繼續擴大,敦請水利處籌款辦理,以杜洪害。用地問題,請地方政府協助解決。請東管處依實際情況同意築堤,並函知相關單位。然而,我們要沉痛地指出,本案若冒予施行,除了治理效果仍有疑義外,更將置當地寶貴的生態與地質資源於萬劫不復。第九水泥河川局(專事河川水泥化的機構),除了一再施展其早已落伍的工法來構建及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