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塑鋼廠可能重新進行初審
環保署法規委員會今(9)日上午針對10月1日第七屆環評委員會第三次大會的表決爭議進行討論,與會委員意見大都認為程序問題提出時機過晚,為免影響表決結果之嫌,所以該會議表決仍屬合法的有效表決。不過法規會的意見僅供環評委員參考,整個爭議的結論最後還是得在下一次的環評大會上進行討論。 這次法規會討論的重點在於本月1日環評大會的表決是否有效,當天因為討論具高度爭議性的台塑大煉鋼廠案,環保團體當天也在大會現場的旁聽室監督情況,由於當天經建會的代表建議以本屆委員重新籌組專案小組進行初審,但是本案爭議過大所以主席陳重信裁示動用表決機制。 本屆環評委員共21人,當天出席的委員有18人,不過因為會議時間超過原本的預定時間,所以有三位委員在表決進行前先行離開。其中有一位口頭表明支持上屆專案小組的決議,也就是支持全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而另外兩位委員則在離開前預留書面資料表達投票的意向。不過表決進行並未計入這三位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