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署公告:平板電腦、外接硬碟 列入應回收項目
消費性電子產品日新月異,產品生命週期逐漸縮短,相關廢棄物也持續增加。環保署最近公告平板電腦含汞燈具都納入「應回收項目」,製造、輸入業者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未依照規定回收廢棄電子產品將違反垃圾強制分類,處以1200至6000元的罰鍰。廢棄物管理處技士王耀晟表示,廢棄家電過去常因任意棄置或不當拆解而造成環境污染。若直接以焚化處理,除了加重焚化爐汙染控制設備的負荷,後續的灰渣棄置及掩埋更是難以解決的問題。王耀晟介紹,廢棄電子產品中有許多可再生物及貴重金屬,依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環保署採取「生產者責任制」,向電器業者徵收廢棄電子產品處理規費,再補貼給經由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定期稽核合格的廢家電資源處理廠,以進行專業的廢棄電子回收處理,如此每年約可回收4900噸的金屬、1530噸的塑膠及750噸的玻璃。環保署表示,電子廢物的不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