魩仔魚

  • 無視禁令 頭城漁民再捕魩仔

    無視禁令 頭城漁民再捕魩仔

    6至8月為禁捕期,8月1日,頭城地區漁民違法出海捕撈魩仔魚,連續3天,漁獲量超過3萬斤,數量驚人,海巡共取締24件,不過事隔10天,海巡署的搜證資料尚未送達縣政府,縣府至今也未開出一張罰單,加上處罰金額最高不過15萬元,售價每台斤達130元,漁民仍有利可圖。為此頭城烏石港漁民,漠視禁捕令,11日再度大舉出海捕撈魩仔魚。11日清晨3時許,漁民陸續出港捕撈魩仔魚,岸巡人員見狀上前勸阻,漁民不加理會,眼睜睜看著50多艘大、小船筏出海下網。早上9點多,船筏陸續返港。海巡官兵與漁民在岸邊僵持了3個多小時,漁民硬著頭皮將漁獲搬上岸。估計11日捕撈的魩仔魚超過5千斤,被搜證的違法漁船有20多艘,都將移送宜蘭縣政府裁決。

  • 偷捕魩仔魚 宜蘭縣府3日起開罰

    偷捕魩仔魚 宜蘭縣府3日起開罰

    目前仍是禁捕期,但宜蘭外海已有漁船在捕撈魩仔魚,而且個個豐收。漁民說,只是在「試網」而已,但每天運上岸販售的魚貨,達好幾千台斤,讓海巡人員傻眼,忙著拍照存證。縣府漁業課認為,既然漁業法規定禁捕,漁民就該守法,縣府最近不斷勸導漁民,如果漁民再不遵守規定,立即開罰,可處3~15萬元罰款。

  • 一年半後吃不到魩仔魚

    一年半後吃不到魩仔魚

    農委會主委蘇嘉全29日提出「新農業運動」十大政策,其中一項是「嚴重危害生態之漁業,3年後全面禁止」,全面禁捕魩仔魚即是重點。農委會決定2008年起,約束漁民全面禁捕魩仔魚,讓小魚有機會長大,國人要吃到在地尚青的海魚,才不會是奢望。同時間起,飛魚卵和珊瑚也都全面禁止捕撈或採收;目前珊瑚船只剩下一艘。 漁業署調查顯示,魩仔魚季從每年6月初到8月底,每公斤售價150~200元。相較於一般魚價平均不到100元,魩仔魚「身價」不凡。台灣最重要的魩仔魚上岸漁港集中在枋寮、頭城和淡水一帶,捕撈的漁民多為兼職,隨季節轉變更換捕撈標的物。由於魩仔魚頂多只能長到5公分長,要捕撈這種迷你魚,魚網網眼直徑大都低於0.2公分,這種洞眼超小的魚網早被歐洲和美國等漁業技術先進國家禁用,台灣卻還在用,成為國際評價「漁業技術落後」的重要指標之一。 但近海漁源枯竭,漁民捕不到魚,影響生計,據指出,農委會先採柔性措施,要求漁會

  • 禁捕令 扼殺魩仔魚民生路

    禁捕令 扼殺魩仔魚民生路

    「捕魩仔,還可以抓兩年,期限滿了,我們這些在海邊靠捕魩仔為生的漁民該怎麼辦,難道,政府就這樣不管我們的死活了嗎」?新竹區漁會新豐魚撈班長陳金清,28日在處理剛抓上岸的魩仔魚時,把抓魩仔魚的漁民心聲完全吐露了出來。沿海海域受工業廢水汙染的結果,就是把迴游海角靠岸產卵的環境扼殺了,陳金清說,加上政府單位保護海洋生物的政策,設下禁抓魩仔魚的期限,這種做法,不是擺明了要讓他們這些靠抓魩仔魚的漁民沒得活?新竹區漁會總幹事吳俊岸說,台灣沿海不能捕撈魩仔的規定,將自民國97年實施。不管怎麼說,政府都應該在政策開始實施前,展開輔導漁民轉業的行動,同時,也應該對捕撈魩仔魚為生的漁民,核給若干補助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