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岸風電遴選制度重大調整:4指標改2+3 本土化分三階段
經濟部能源局離岸風機遴選制度又有重大變革。原本四大指標改為兩項,分別是技術能力(60%)與財務能力(40%)。而廠商最關心的本土化,即原本占比最重的產業關聯效益,與社會環境融合二項改為「必做」的「承諾事項」,不納入遴選。能源局表示,承諾如未能做到,最嚴重可能解除契約。經濟部今(18)早向離岸風電開發商說明新的遴選規則。要從10GW已通過環評的風場中選出5.5GW,相當於「 二選一」大戰的重點之一就是扶植國內產業。離岸風電本土化項目將分三階段達成,開發商須在申請籌設許可時提出詳細規劃。加拿大北陸能源(Northland Power Industry,NPI)分析,產業本土化仍是重要項目,延後提出計畫的時程有助於廠商準備更好的規劃。丹麥商沃旭能源(Ørsted)也對政府保持彈性的態度表示肯定。四項指標剩二項 本土化與社會環境納入「必做」承諾經濟部原本預計2025年離岸風電推動目標量為3 G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