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阿里山鄒族社會發展之趨勢 (三)
六、釐清國土保安責任歸屬 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一日賀伯颱風在阿里山鄉所造成的嚴重災害,不外乎是山坡地崩坍,大量雨水的沖刷導致道路破壞、河床墊高、河川嚴重淤積,這些崩坍的土石大多是林務局主管的林班地。但是林務局卻倒果為因認為這是山區濫墾濫建所造成的,但是事實上阿里山鄉轄內茶園、山葵、檳榔等栽植地區卻少有災害,在後續處理問題的態度上林務局、曾文水庫管理局等單位又互相引據相關法條證明自己非權責單位,未來颱風季節來臨各單位各說各話所造成的「聯合行動的複雜性」,讓阿里山鄉土石流造成的問題仍未解決,這種行政官僚本位主義,讓阿里山鄉民又再度面臨生命財產潛在的威脅。未來的山區每逢大雨災情,實難想見賀伯颱風所遺留的責任問題不加以釐清,今後又會面臨何種災難。 七、鄉治遷建做宏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