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業法》進政黨協商 環團抗議修法不夠進步 台電仍將壟斷市場
50年來最大幅度《電業法》修正案15日於立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過關,留下四項爭議條文待協商,可望衝本會期完成三讀。昨(26)經委會展開黨團協商,但場外台灣環保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公民電力公司、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等團體抗議,指責此次修法「亂修」,無助於綠電發展,希望協商失敗,電業法重新修正。經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於協商後說明,除了立委盧秀燕 、鄭運鵬所提的優惠電價部分同意改為附帶決議,電業管制機關、核廢料、電價機制三項條文均未達成共識。全案出委員會,移交院會,交由院長主持後續的協商。質疑台電切割不完全 終將不利綠電發展今年電業法大幅修正,目標朝向能源轉型。7月底,經濟部能源局提出初版修正草案,預計將台電拆分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家,並開放電業市場自由競爭,卻引來財團化等質疑。11月,行政院敲定分階段改革,綠電先行,台電拆成兩家子公司,輸配電與售電不分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