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經濟振興方案 環保預算達數十億美元

總金額達7,870億美元的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案在2月17日已由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正式簽署生效。該法案不只能創造工作機會,更將創造環保工作,新任美國環保署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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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所發表的省能汽車 圖片提供:NREL
「透過總統的經濟刺激法案,環保行動將在經濟復甦動力中,扮演重要作用。」環保署長潔克森(Lisa Jackson)說。
該法案特別包括72.2億美元由環保署管理的工程和計畫。這些計畫將保障並且提倡環保工作,以及更健康的環境。
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羅默(Christina Romer)已預估,復甦計畫將在今明兩年創造或挽救350萬個工作機會,潔克森說許多工作將屬於保護和提升公共衛生及環境的工作。
在計畫中,環保署將創造好的、永續的工作機會。這些工作將幫助生產潔淨飲用水、清新空氣、環保都市和鄉村再發展,並且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潔克森說,「這是一個經濟成長和環境保護攜手為全美國人謀福利的的完美例子。」
潔淨水周轉基金和飲用水周轉基金將獲得共60億美元──其中40億美元將用於幫助有水質問題的社區和廢水基礎設施,另外20億美元將用在飲用水基礎設施;其中12 億美元一定會用於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該振興方案包含1億美元競爭性補貼,用以評估和清理以前的工業費地(brownfield)。 另外,降低柴油排放物的計畫將接受3億美元的補助款或貸款,這筆款項將撥放給區域、州、地方政府、部落和非營利組織。
潔克森說明新法案將以績效和空前的透明度來控管,環保署將著重在能推動並迅速完成的工程,並將指定的資金移到各州。環保署首席監察官將監督全部撥款,該部門也將收到2,000萬美元作相關用途。
此外,由勞工、商業、環保,和社區領導人組成的聯合團體「阿波羅聯盟」也表示,新法律包括了860億美元在潔淨能源和綠領工作計畫。另外,聯盟指出有275億美元用於道路和高速公路建設,國家運輸部門主任則聲稱,許多是用於基礎設施的維修,而非建造新公路。
振興方案也包含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可動用的8.3億美元,一部分將用於河川恢復工程。
美國漁業暨野生動物管理局(USFWS)將得到1.15億美元,用於優先建設、修理設施和棲息地恢復,和任何由該部門掌管在公共土地上的其他活動。該部門也將獲得1.65億美元,優先用於延宕嚴重的維護計畫,以及改良性資本支出、棲地恢復,和其他服務性活動。自然資源保護局(Natural Resources Conservation Service)將得到2.9億美元,用於架構和非架構的流域基礎設施改良,包括洪泛區地役權的購買和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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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淨飲用水也為法案中要求達成目標之ㄧ 圖片提供: 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of Health
另外,美國林務局將得到6.5億美元,用於優先道路、橋和軌道維修,並包括相關流域恢復和生態系統提升工程。
大部分能源效能與再生能源(EERE)的資金,將直接導入補助金,有25 億美元將支援相關的應用研究、發展和部署行動,其中包括8億美元的生物量計畫,4億美元地熱技術計畫,和5,000萬美元訊息和通信技術的能量效率增長計畫。
法案也要求能源部進行全國電網分析,以確定是否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來源將因缺乏足夠的輸送能力,而遭電力市場排除。該部必須提供如何取得足夠輸送能力的建議。
經濟振興方案也規定50億美元將用來耐候化計畫(Weatherization Assistance Program),且該法案也提高合格收入的水準,並增加資金提供水準至每戶6,500美元。
法案中有一個補充措施,提供40億美元給美國住宅及都市發展部,使公共建築復原並加以改裝,包括增加每單位能源效率,並附加5.1億美元原住民住屋建築計畫
法案也提供20億美元在EERE資金,允許為進階電池系統和零件在美國境內生產,以及支援軟體的發展。
津貼將用來國家, 地方政府和部落,支援能源效率發展和保育策略和計畫, 包括能源稽核計畫,在政府大樓工程安裝燃料電池和太陽,風,和生物量電力工程等。
新法律包括60億美元支援再生能源和電力的輸送技術的貸款擔保。資金預計保證超過600億美元融資,但只限於將於2011年9月30日開始的建設工程,以及包含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送,或者先進的生質燃料技術。
另外,法案提供45億美元給能源部電力配送與能源可靠性辦公室,用以更新國家電網,整合需求反饋設備,並分析、發展,並實行最新電網技術。
法案的稅款部分提供一個3年期生產稅額減免展延,適用於大多數可再生能源設備,同時針對再生能源系統擴大稅額減免和提供稅額減免替代方案。
這次展延維持風力發電生產稅額減免至2012年,並保持市區固態廢物、合格水力發電、生物量、地熱能、海上和hydrokinetic可再生能源設備等的生產稅額減免到2013年。
不過,現今業界的不景氣代表更少業者會尋求稅額減免,這表示否些再生能源業者無力利用此方案所提供的優惠。 因此,法案也允許非太陽能的再生能源設備擁有人,選擇30%的融資優惠方案,而非免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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