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6日,美軍在日本廣島市投下原子彈,隨後下起了,含有爆炸的泥巴、灰塵或煤油等,像是重油一般黏膩的大顆粒的黑雨。這是放射性降下物的一種。被黑雨淋到的人,會有掉髮、牙齦大量出血等急性輻射症狀群。
這些因原爆受害的人們,一部份人得到政府的補償。另一部份人,則因為黑雨範圍認定的不同,而被國家捨棄,憤而向政府提告,亦即「黑雨訴訟」。經過十分漫長的訴訟,部分原告老死,直到最近,受害者才在日本首相菅義偉放棄上訴的狀況下,獲得真正的勝訴。

美國從二戰時期就在曼哈頓計劃裡,表現出對於放射線人體影響的強烈關心。原爆發生後,美國要求日本軍和科學家提出原爆被害的調查數據。
1954年3月,美國在比基尼環礁做試爆氫彈的實驗(又稱城堡作戰)引發禁止核試爆的運動。在日本原水爆被害者團體協議會(日本被團協)等團體攜手合作之下,成功推動「關於原爆被害者的醫療之法律」的立法。然而「氫彈試爆受害者」卻被捨棄了。

為彌補這個缺憾,之後的運動就往被害或被曝地區的擴大認定等方向前進。可是,1980年的「基本懇答申」(原爆被爆者對策基本問題懇談會)提出「戰爭被害容忍論」與「被爆區域的指定,應該根據充足的科學證據」(但事發時缺乏調查)兩種論調,讓被爆受害者的權益又大大退步。
新的抗爭
在這段期間,發生福島核災。因為承認受害狀況的話,政府跟東京電力會被要求很大的賠償。因此政府又故技重施。
由於政府沒有履行「確認書」裡合意的內容,被爆者只能走上訴訟的道路。而政府為了推翻集體訴訟認可的放射線被害標準,募集35名御用學者,在法庭上提出反論。
「黑雨」訴訟不只是放射線受害單一個案。從廣島長崎原爆、比基尼環礁核試爆到福島核災等,在一連串的放射線被害事件中,黑雨訴訟和其他受害者同樣處在抗爭的位置。也是能否讓法官認可低劑量與內部被曝危害,為一大重要問題的機會。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 轉載自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註釋
[1] 出自高橋博子著『封印されたヒロシマ・ナガサキ』凱風社、(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