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水質 環保署近期訂定多項水保措施
在民間團體長期大聲疾呼下,環保署最近制定與修訂多項工業放流水質管制標準,包括光電產業及科學園區放流水標準、放流水戴奧辛標準;並修改違法處罰方式,將原本的「治標」改善認定標準,修改為「治本」的標準,換句話說,過去工廠遭環保署稽查發現超標排放,只要設法讓排放水達標就算改善完成,新制實施後,必須追究超標的原因,把超標原因消除後,排放水也達標,才算改善完成。光電產業及科學園區放流水標準環保署12日發布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除原有管制項目外,主要是將氨氮分二階段列入管制,生物急毒性移入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依環保署調查,光電業及科學園區之氨氮排放量占產業氨氮總排放比率之34%,因此決定納入管制。管制項目另包含現行放流水標準所列具科技產業特性之項目,總計光電業及科學園區分別管制33項及34項。環保署將依照既有/新設之別,規範不同限值及緩衝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