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MW以上新設資料中心須達節能門檻 還要審能源說明書
為了因應資料中心大量的用電需求,能源署修正《能源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建5MW以上超大型資料中心,必須審查能源使用說明書,能源使用效率(PUE)達1.3才可興建。民間專家建議,業界資料中心PUE已可達1.1,可再評估加嚴。台灣經濟研究院則分析,能源效率高可以幫助資料中心節省成本,預期不會影響企業來台投資意願,且初期申請量有限,預估未來一年只會有一兩家申設。新增建5MW以上資料中心 能效門檻不得高於1.3AI浪潮席捲全球,但資料中心用電需求高,是一大挑戰。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昨日在記者會上說明,能源署將要求資料中心符合最佳可行技術,包含資訊設備如機櫃選用散熱較好的,或是冷卻系統、採用高節能的電力系統或不斷電系統,也必須設置能源管理系統(EMS)確保資料中心在最佳運轉狀態。能源署同時修正《能源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建用電量5MW以上的超大型資料中心或主機代管資料中心,須提交能源使用說明書,經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