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

  • 悠活麗緻:依墾管處建議 以「集合住宅」提出申請

    悠活麗緻:依墾管處建議 以「集合住宅」提出申請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董事長曾忠信今(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並由律師林玉芬陪同說明,認為1996年興建「渡假村」時,環評法並未要求做環評,但已依照《國家公園法》「預先評估環境影響」,等於已經進行實質上的環評;且自1999年興建完成後,至今未有擴建和增建,也沒有依照2000年增定的環評法規範,超出一公頃需要環評的問題。曾忠信則強調請照過程完全合法,營建是其本業,「不可能去冒這種(違法的)風險」。至於1994年為何是以「集合住宅」而非「旅館」申請建照,林玉芬先是說,本案一開始就的構想是「渡假村」,其概念和概念和旅館還是有所不同,但之後又說,自始就是希望申請為「旅館」使用,但「主管機關」認為當時法律此部份的界定不是那麼明確,建議悠活先做以「集合住宅」作申請。在媒體提問時,曾忠信則明確表示當時是依照墾管處的建議。林玉芬並解釋,當初1~6區分批提出申請,是因當時土地取得的確是依序取得,並沒有刻意規避法律

  • 環保、營建與屏縣府會商:悠活麗緻14年未環評 應停業

    環保、營建與屏縣府會商:悠活麗緻14年未環評 應停業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上周遭天下雜誌踢爆旅館該做環評而未做環評,違法營業14年,情節嚴重尤甚美麗灣。環保署近日也展開一連串督察,昨(6日)晚召開記者會說明,旅館營業使用皆屬違法,在環評未過之前,屏東縣政府應停止營業、墾管處停止使用建築,環保署督察總隊則依環評法、行政罰法開罰。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而未實施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全區共分為1至6區,占地1.57公頃,擁有410間房,開發單位於1999年間取得相關建築物使用執照,並作為旅館使用;2006年間依據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第二次通盤檢討,容許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內設置旅館,緊接著核定其變更渡假村內第1、2區之建築作為旅館使用。但其他4區至今未取得變更。環保署指出,6區建物完工後,並未做為住宅使用,而是違法以旅館型態對外營業。

  • 牡丹灣Villa規避環評:頂級飯店登記民宿 悠活集團再惹議

    牡丹灣Villa規避環評:頂級飯店登記民宿 悠活集團再惹議

    同屬悠活麗緻渡假村集團,利用旭海溫泉及天然海景打造頂級渡假村的牡丹灣Villa,環保團體質疑,牡丹灣Villa位於山坡地,開發面積超過1公頃,業者並未依常理登記為旅館,反登記為民宿,官方資料庫也查不到任何環評審查資料,有刻意規避環評之嫌。根據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公告資料,屏東縣牡丹鄉全鄉都屬於山坡地;環保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1條規定:「觀光飯店、旅館之興建或擴建,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必須進行環評。」牡丹灣Villa在官網上宣稱面積7000坪,約2.3公頃,又位於山坡地,已達環評門檻。目前全台民宿約4100家,「民宿管理辦法」定義,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住宿處所,房間數5間以下。

  • 環團批:合法掩護非法 悠活付83萬 占國家公園賺2億

    環團批:合法掩護非法 悠活付83萬 占國家公園賺2億

    悠活麗緻渡假村位在墾丁國家公園內,違法經營14年不法利得逾兩億。但依「墾丁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容許設置旅館審核原則」,悠活2006年送審一、二區經營旅館,僅須繳納83萬回饋金,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環團痛批墾管處「讓悠活以合法掩護非法,83萬元就賣了國家公園!」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共有6區,基地面積約1.57公頃,住宿房間410間,可容納1100人。但因業者僅申請一、二區旅館執照,面積約0.4公頃,未達1公頃門檻,不但躲過環評,且僅須繳交回饋金83萬元,即取得使用權。「財團用回饋金買下國家公園,已成國家亂象。」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學會祕書長表示,回饋金補償順勢讓財團進駐,是「擺明是政府為財團開後門,以部分合法掩護更大的非法。」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直呼,「悠活先違法施作,再強暴法律!」以回饋金當遮羞費,買到旅館執照掛在門口,誰會知道後面四區是破壞生態的違法建築,房客更成為無辜幫凶

  • 環團呼籲 全面盤查觀光業環評

    環團呼籲 全面盤查觀光業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3日說,環保署為環境主管機關,應全面盤查全國觀光旅館業是否確遵環評法核發許可。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因未經環評就先營運,宛如台東美麗灣案的情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此案,斷然開罰,並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命其停止開發行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廢止其旅館執照許可。針對此案,長期關注觀光旅館開發議題的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蔡中岳認為,環評法立法目的,就是要避免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如今此案卻是已開發完成才發現環評沒做,環保署責無旁貸不該僅是「建請」,而更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拆除或廢止其旅館執照許可。此外,蔡中岳呼籲,有美麗灣和墾丁悠活麗緻先斬後奏先例,環保署理當負起責任,全面盤查國內觀光旅館產業開發,是否都確實有依環評法審查環境影響評估通過,才核發開發和旅館證照許可。

  • 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 營建署依法處理

    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 營建署依法處理

    環保署3日對墾丁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祭出停止開發等決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收到文後,會依法處理。環保署表示,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在1999年間,於現址取得渡假村相關建築物使用執照,並作為旅館使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指出,根據開發單位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該開發行為已涉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而未實施」。換言之,就是還沒有環評就先營運,環保署已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命其停止開發行為,並廢止旅館執照,另依法裁罰新台幣30萬至150萬元。作為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尚未收到公文,收到之後會依法處理。

  • 后里第二淨水場開發 農民要求不影響灌溉的「內埔圳專管」不見了

    后里第二淨水場開發 農民要求不影響灌溉的「內埔圳專管」不見了

    原本純樸的農鄉台中市后里區,因為中科三期進駐,相關開發計畫一個個進來,園區要用水、用電、用地、排放汙染,國家在推動這些所謂重大建設同時,后里農民卻有深深的被剝削感,而這些農民的切身之痛卻很難引起對等關注。開發案之一是水利署從2008年2月起推動的「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大台中地區用水主要倚賴大甲溪、大安溪,此開發案是為了將水源較豐沛的大甲溪、與水源較不足的大安溪聯合輸水,預計每日可增加供給28萬噸。而為了蓄存這些水源,台灣自來水公司計畫興建「后里第二淨水場」。這兩個計畫水利署、自來水公司的說法都是「有助於大台中地區穩定供水」,但后里區公館里里長馮詠淮說,民生用水10多年來沒人關心,明明是為了中科三期用水才有的計畫。而水利署副總工程司江明郎在2010年6月3日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時也不否認這個開發案「的確可供給中科三期用水」。當然這樣也沒什麼不可以,既然中科三期都來了當然要用水,但如

  • 反美麗灣人士指東岸不安全 演習諷刺

    反美麗灣人士指東岸不安全 演習諷刺

    「美麗灣不安全,演習枉然!」美麗灣案已通過環評,不過,反對該建案的人士透過各種方式來傳達訴求。4月25日卑南鄉阿美族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及環保人士蘇雅婷等人到成功商水外,冒雨等候參與萬安36號演習的江宜樺,希望遞交陳情書;不過江宜樺未在門口停駐,環保人士淋雨1個多小時後,林淑玲突然闖入會場高喊,將陳情書交到江宜樺手中,場面一度混亂。林淑玲說,近年來東海岸幾十個觀光開發案已嚴重威脅東部海岸安全,東海岸位處地震帶、颱風多,海岸線本身就是極為敏感的地帶,再加上海岸線狹長腹地小,非常不適合大型、水泥化的開發,觀光客入住並不安全;「政府准許美麗灣蓋在海嘯威脅區,環評時從未把海嘯威脅評估進去,現在又要進行海嘯避災演練,實在荒謬」。「如果海岸不安全,演習也枉然。」林淑玲說,去年杰拉華颱風暴風半徑還未到台東,僅發佈海上颱風警報,颱風浪卻已經侵襲到美麗灣游泳池的圍牆,顯示美麗灣根本是充滿公共危險的飯店。她說,

  • 岡山本洲工業區偷排廢水案未解 又提擴廠被退回

    岡山本洲工業區偷排廢水案未解 又提擴廠被退回

    「高雄市本洲岡山工業區」在2011年5月12日爆發長期將廢水偷排阿公店溪,被環保署重罰7140萬元後,原環評審查中的擴廠計畫也暫停。事隔三年,汙水處理設施尚未改善,昨(24日)又再度送審擴廠計畫,加上上次審查時要求說明的開發必要性、用水計畫、汙水處理都無法交代清楚,環評委員決議全案退回重新檢討。高雄市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黃益雄表示,因應台商回流,「岡山本洲工業區擴廠計畫」確有必要,將在環評大會中再度爭取(環評小組決議需經環評大會確認)。開發必要性受質疑 「高雄市岡山本洲擴大工業區」(後簡稱擴廠案),位於原「岡山本洲工業區」旁,總面積84.17公頃(產業用地55.4公頃)。開發目的是為了因應台商回流,並做為鄰近南科高雄園區的中下游支援工業區,主要引進金屬製品製造業。高雄市政府表示,鄰近工業區已無可釋出用地, 南科雖有近50公頃土地,但不符合進駐資格。調查有意願進駐廠商有94家,需求面積達119公

  • 爭議聲中 淡江大橋環差審查過關

    爭議聲中 淡江大橋環差審查過關

    環保署上午舉行淡江大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支持、反對雙方激辯,以立委吳育昇為首的地方人士強烈支持興建,形容淡江大橋未來可媲美美國舊金山跨海大橋;但反對人士認為淡江大橋可能會破壞十三行遺址、挖仔尾紅樹林甚至淡水夕照。爭議聲中仍審查通過。淡江大橋工程進度落後,日前引發新北市政府強烈不滿,槓上中央,認為淡江大橋和五楊、桃園機場捷運對民眾、新北市都市發展及招商都很重要,但三大工程卻嚴重延宕,造成都市發展、新北市民不便。十多名環團人士上午到環保署陳情抗議表示,十三行遺址、淡水夕照、挖仔尾都是國家級的資源,淡江大橋環評案13年前就已通過,但因各界爭議不斷遲未動工,如今環境大不同,呼籲駁回差異分析案重新做環評。淡水文史工作者張建隆批評淡江大橋造型醜陋,不但無法發展觀光,反而破壞景觀;綠黨前召集人潘翰聲抨擊淡江大橋,是政府有意為台灣本島設賭場鋪路。立委吳育昇、新北市議員蔡錦賢、郭戴麗香及淡

  • 促參案件環評程序的廻避問題探討─從美麗灣案談起

    促參案件環評程序的廻避問題探討─從美麗灣案談起

    一、前言本文嘗試耙梳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下稱促參案件)中主辦機關與得標廠商間共生關係之本質,並檢討其在環境影響評估(下稱環評)審查過程中,過去長期被忽略,但為求制度公正客觀,應加以正視的迴避問題。翻開我國環評訴訟史[1],迄今於地方主管機關所作之環評結論行政處分,被撤銷者如新北市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新竹縣橫山事業廢棄物及爐渣掩埋場、雲林縣林內焚化廠等開發案及美麗灣案,前三者是BOO(興建、營運及擁有),美麗灣案是BOT(興建、營運及移轉),皆是促參案件。以上案件的環評,即是在地方主管機關環評審查時,因利害關係牽扯太大,難以公正客觀審查,以致經當地居民提起撤銷訴訟後,陸續被判決撤銷確定的著名案例。其中美麗灣案更是舉國矚目,但卻因台東縣政府的蠻橫與枉法,而讓人民、開發業者、政府威信與環評制度的客觀公正性全面皆輸。本文希望藉由此案例檢討有關此類利害關係明顯之促參案件的環評審查程序迴避

  • 經濟部彰濱填海造陸 環評補件再審

    經濟部彰濱填海造陸 環評補件再審

    經濟部工業局計畫在彰濱工業區以「轉爐石」填海造陸,環保署下午召開環差會議審查。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表示、彰化及雲林目前都是飲用地下水,轉爐石含有重金屬與戴奧辛,填入海裡會汙染地下水,造成嚴重危害。會議經過冗長討論,環評委員最終做成補件再審的決議。環保署在2010年通過環評,許可經濟部工業局在彰濱工業區將「煤灰」以填海造陸方式填入海裡,總面積達353公頃。不過,開發單位日前再度提出申請案,計畫將其中19.7公頃土地改填161萬噸轉爐石,環保署在10日召開審查會議。因擔憂轉爐石填入海中將對水資源造成嚴重汙染,環保團體10日在彰化與台北進行抗議行動。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拿出成大的研究報告指出, 轉爐石會溶出超標3倍的重金屬鉻與10多種世紀之毒戴奧辛。她說:『(原音)經濟部工業局的案子都沒有做不透水層的處理,所以會嚴重汙染地下水,而且還會嚴重影響養殖業。剛剛已經提到,彰化80%的人都喝地下

  • 01......90919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