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學博士縱橫 (下)
「博士」(Doctor)的拉丁文原意是「教員」(Teacher),是教與學的總和,但「學習」的成分更重要。所以哲學博士可以簡單地說是「學過最高知識的人」。不皆是哪一科,不管是哪一行,因為有哲學的連帶關係,這些人就彷彿有了一種共同的使命:(一)是學者,要追求真理,不盲目地接受既有知識,對自己的思想也要懷疑;(二)對自己的本行專業要有既深且廣的知識,要站在前鋒,比過去所有的同行人更新。 在西方文化史上,最初的「博士」學位是榮譽性的,比已有的「碩士」(Magister=Master)更高一些。第一個碩士學位很可能是十二世紀時在義大利的布朗那大學(University of Bologna)頒發的﹔哲學博士的稱號則可能是十八世紀末期由德國創立的。所以今日美國的「哲學博士」實在是起源於德國。 美國的醫生(Doctor of Medicine)一般被稱為博士,而大學的教授(有博士學位的人)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