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場怎麼選出來的?
台灣的離岸風電開發有三個時程:示範獎勵、潛力場址、區塊開發。希望藉由示範場址學習經驗,並為後續的大規模開發打下基礎。一、示範風場的開發過程2013年能源局選出三個示範場址:海洋、福海、台電。但福海陷入環評爭議,台電因公開招標不順而延後,僅海洋風場順利完工。海洋風場則分為兩期,第一期兩支風機在2016年完成,第二期在2019年完成20支風機。共計22架風機,128MW。二、潛力場址的開發過程2015年經濟部公布36處潛力場址,吸引丹麥、德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際大商紛紛投入。不過,其中8個風場因為在航道上被刪除,剩下28個風場。2017年各風場進行環評,環保署一年審完22案,共通過19案,總裝置容量10.07GW。離岸風電的電力需要併入本島電網,但電網能提供的併網容量有限,經濟部藉由「遴選」與 「競標」分別選出3.8GW與1.7GW的風場,共計5.5GW,須依時程在2020 - 2025年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