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政策「遲到」 加拿大2部長遭控 環團勝訴

加拿大2位內閣部長拖延瀕危物種的復育政策多年,非營利法律事務所Ecojustice代表5個環團進行訴訟。聯邦法院14日宣判,加拿大環境部長和漁業海洋部長拖延復育政策的行為已經違法,環團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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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座頭鯨。(圖:Pierre Lesage)

延宕制定保育政策 加拿大2部長遭起訴

法官Anne Mactavish宣判,環境部長和漁業海洋部長「未依法定時限準備和發表(訴訟內容之4種保育物種的)復育政策」,這4個物種包括太平洋座頭鯨、尼查科白鱘(Nechako white sturgeon)、班海雀(marbled murrelet)與南方北美馴鹿(southern mountain caribou)。
這4種瀕危物種的生存受到「北方門戶」油管計畫(Northern Gateway pipeline)以及其運輸路線的威脅。Ecojustice的律師指出,聯邦政府的拖延讓瀕危物種的處境雪上加霜,生存困難,遲遲等不到應得的保護。
大衛鈴木基金會(David Suzuki Foundation)、加拿大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 Canada)、卑詩塞拉俱樂部(Sierra Club B.C.)、荒野委員會(Wilderness Committee)與自然視野組織(Wildsight)等5個環團2012年提起訴訟,指控加拿大聯邦政府違反《瀕危物種法》,延宕4種保育物種的復育政策制定多年。
復育政策超時3年 仍有167種待提出
Mactavish指出,相關內閣在環團提出訴訟後才提出復育政策。2012年9月環團提出訴訟時,4種瀕危物種的最終復育政策起碼已經超出時限3年。
判決書中寫道:「《瀕危物種法》的目的在保護加拿大有生存風險的野生動物。如主訴者所述,許多物種正在與時間賽跑,棲息地壓力升高,生存很可能受到威脅...《瀕危物種法》訂定的復育政策制定時限乃國會之決議,為求在迫切需要時能及時保護瀕危物種。」
「此外,依照被告的承認書內容,仍有167個瀕危物種的復育政策尚未提出。顯見本案的延宕僅僅是冰山一角,只是龐大問題結構中的一小部分。」Mactavish寫道。
大衛鈴木基金會資深研究科學家Scott Wallace說,「這是一個清楚果斷的判決,除本次訴訟提及的4個物種外,加拿大還有超過160種瀕危物種仍在等待復育政策。」環團更指出,雖然座頭鯨的復育政策已經提出最終報告,也包含了所需相關資訊,卻沒能被國家能源局的「北方門戶」聯合審查小組所接受。
根據判決,法院將監督政府的保育政策處理進度,確保在時限內制定完成。

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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