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14日奈及利亞法院裁定 殼牌公司須在一年內停止沼氣燃燒奈及利亞高等法院11日裁定,奈及利亞殼牌石油開發有限公司必須在2007年4月以前,停止在三角洲州Iwherekan社區的沼氣燃燒作業。法院並命令殼牌石油奈及利亞區總經理及奈及利亞石油資源部長於5月31日貝南市開庭當天,親自到庭遞交在上述日期前需終止沼氣燃燒作業之詳細計劃。 參考資料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apr2006/2006-04-11-01.asp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奈及利亞高等法院11日裁定,奈及利亞殼牌石油開發有限公司必須在2007年4月以前,停止在三角洲州Iwherekan社區的沼氣燃燒作業。法院並命令殼牌石油奈及利亞區總經理及奈及利亞石油資源部長於5月31日貝南市開庭當天,親自到庭遞交在上述日期前需終止沼氣燃燒作業之詳細計劃。 參考資料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apr2006/2006-04-11-01.asp
奈及利亞高等法院11日裁定,奈及利亞殼牌石油開發有限公司必須在2007年4月以前,停止在三角洲州Iwherekan社區的沼氣燃燒作業。法院並命令殼牌石油奈及利亞區總經理及奈及利亞石油資源部長於5月31日貝南市開庭當天,親自到庭遞交在上述日期前需終止沼氣燃燒作業之詳細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