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6日芬蘭通過100%綠色公共採購目標芬蘭政府決定採用一種具約束意義的整體目標,要求中央政府部門在2015年以前,所有中央政府的公共採購案均需要通過環保標準,其中地方政府則採用一個非約束性質的50%整體目標。至於過渡時期的因應策略,則是中央政府在2010年有70%公共採購案必需申請綠色標準,這比去年歐盟所簽署的不具約束性質的50%整體目標還更具企圖心。參考資料※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芬蘭政府決定採用一種具約束意義的整體目標,要求中央政府部門在2015年以前,所有中央政府的公共採購案均需要通過環保標準,其中地方政府則採用一個非約束性質的50%整體目標。至於過渡時期的因應策略,則是中央政府在2010年有70%公共採購案必需申請綠色標準,這比去年歐盟所簽署的不具約束性質的50%整體目標還更具企圖心。參考資料※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
芬蘭政府決定採用一種具約束意義的整體目標,要求中央政府部門在2015年以前,所有中央政府的公共採購案均需要通過環保標準,其中地方政府則採用一個非約束性質的50%整體目標。至於過渡時期的因應策略,則是中央政府在2010年有70%公共採購案必需申請綠色標準,這比去年歐盟所簽署的不具約束性質的50%整體目標還更具企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