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決定撤除對海軍在加州海岸使用聲納的限制,這些限制原是設計來保護鯨豚。

根據最高法院裁定,先前加州法院所判決對海軍的限制,把軍事演練對環境衝擊的過分地聲張,並將其置於美國國家安全之前。而大眾有興趣的是主審法官羅伯滋(John Roberts)的陳述:「針對這件事,海軍軍方並沒有給我們是非題。」
這次的爭議起源於2007年1月,美國海軍在加州外海使用中頻聲納的14項偵測演練計劃。
目前已知聲納會干擾鯨豚溝通與航行的能力,很有可能造成擱淺而致命。
2007年3月,美國國家資源保護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與5個環境團體共同控告海軍軍方違反國家環境政策法案(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NEPA),指出他們並未做 出聲納對水生哺乳類潛在衝擊的環境衝擊分析報告。
而美國海軍演練的範圍,包括了37種水生哺乳類的棲地。環境團體認為軍方必定忽略某些證據是由聲納所造成的傷害。
雖然海軍軍方辯稱他們已使用聲納超過40年,幾乎沒有發現對哺乳動物造成傷害的證據,但當時加州地方法院法官認同環保團體的觀點,發布事先的強制命令要求軍方遵守6項減量測量標準。

然而不久布希政府就以基本國家安全為由,豁免國家環境政策法案對海軍軍方演練的限制。
聯邦上訴法院不理會白宮的決策,也不同意軍方的理由,因此再上訴最高法院並預期法官們贊同他們的看法。
但是最高法院並不買帳,他們沒有採納原告陳述的訴求,而是關注在相關程序性的問題上。
主審法官羅伯滋表示:「聲納造成最嚴重的可能是對未知數量水生哺乳動物的傷害。相反的,強制海軍實行不當的反潛訓練將危害船艦安全。」
但也有抱持相反意見的其他法官如金珀格(Ruth Bader Ginsburg),她表示海軍軍方因不遵守國家環境政策法案而使自己陷於爭議,因為軍方曾預測聲納會對水生哺乳類造成「實質且無法修補的傷害」。
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教授帕森思(Chris Parsons)表示:「一般而言如果有大群鯨魚擱淺,附近就有軍事演練。聲納致死鯨魚的數量遠超過我們所知。」帕森思是國際鯨魚委員會的學術與保育委員的美國代表,也是美國保育生物協會(Society for Conservation Biology)水生部門的執行長,參與鯨豚相關研究十數年。他補充:「最後海軍軍方應該要重新考量特定種類聲納的使用,如果沒有嚴格的減量限制,軍方將會逐漸消除鯨豚,其他水生哺乳類也難逃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