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敏感地區開發鬆綁? 環團反全國區域計畫不當修正
全國區域計畫「環境敏感地區」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23日於營建署舉行,共邀請22位委員及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水利署、經濟部中央地調所等政府機關參與。民間方面則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6個團體與會。本次討論議題有4:議題一:檢討修正「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公共給水)之土地使用管制指導原則及開發者承諾事項」。議題二:「淹水潛勢地區」是否維持納入環境敏感地區項目。議題三:「地質敏感區(土石流)」及「土石流潛勢溪流」究係應納入環境敏感地區第一級或第二級。議題四:修正「水庫集水區(公家用或公共用水)」及「水庫集水區(非公家用或公共給水)」內容。由於全國區域計畫新案刪除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出租、讓售限制相關規定,無疑鬆綁水庫集水區土地開發限制。允許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出租及讓售,將使水源、水量及水質飽受威脅,引起極大爭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