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災 政府不敢估算的成本
但是,縱然有福島核災前車之鑑可供參考,行政單位卻虛應故事,刻意模糊焦點,避談核災成本。在2011年5月23日,立法院社服衛環委員會召開的「若台灣發生核災之環境、社會總成本評估」專案報告,內政部的報告九頁,僅是收容安置、救災措施政令宣導,報告指出,扣除核電一、二、四廠20公里範圍,北區收容場所有3,300處,可收容55萬人,南區扣除核三廠二十公里範圍內,有4,000處,可收容68萬人,但仍無法提出長期安置的規劃。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四頁報告,毫無統計數字,教育部提出15頁報告,僅書面說明加強防災教育。衛生署與農委會提出的數據可稍為讓國人參考,衛生署估計,如果台灣發生核災,核電廠30公里內,僅是醫院停診一個月,損失高達147億,一年為1,764億。農委會評估核一、二電廠30公里內可能農損為每年107.2億元,核三廠為每年66.88億。如果發生核災,30公里內土地,數十年內可能無法再作利用,福島輻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