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濕地生態工法應用於污染防治
濕地(wetlands)為經常潮濕或間歇性為水淹沒的地區,也就是陸地與水域間經常或間歇被潮汐或洪水淹沒的土地。濕地具有多方面之功能及價值,包括生態保育價值(提供各類生物之棲息及覓食地)、環境品質價值(淨化水質及調節氣候)及社會經濟價值(控制洪水、保全海岸、永續水資源、休憩觀光及教育與科學研究)等。因此,吾人不但需對現有之自然濕地需加以保護之,甚至於在人類有必要利用其所擁有之功能時,而創造出更多的濕地。 有關濕地諸多功能中,利用濕地本身所具有之自淨能力來處理廢水,不僅可經濟有效的將水質加以淨化,使不致污染環境,同時並可保育已存在之自然濕地或新增之人工濕地的生態系統。此外,經二級以上處理過之廢水,如再經過濕地系統之淨化(polish)後,其放流水更可考慮其回收及再利用性,而達永續水資源的目的。 根據國外之研究及實例,可採用人工所建構之處理濕地(constructed treatment w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