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油大林廠下修VOCs排放 環團批未實質減量
環保署26日上午進行中油「大林廠興建重油轉化工場暨媒組工場擴增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三次變更內容對照表的第三次初審,雖然此次變更是終止執行重組油後續處理計畫、調整輕質原油分餾裝置設計參數等,與2007年的原環評結論相比,將降低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環評委員與到場環團都認同這個變更應該通過,但此案也重演了六輕相關審查常出現的戲碼,包括環評核可量、許可量、實際排放申報三者的混淆不清,書件內容也多有「誤植」。雖然小組要求中油補充說明煤組場重組油及輕質原油分餾裝置之廢觸媒處理情形、補充說明輕質原油分料裝置設備元件差異說明,並承諾洩漏率納入定稿與承諾環境品質監測計畫於營運階段,納入細懸浮微粒PM2.5監測項目,更要求中油對於書件及簡報誤植資料,以勘誤表方式進行彙整及說明,而非直接修改。但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團主張,應該將增加空污監測地點、納入健康風險評估等,也具體作為環評結論,以免中油日後翻臉不認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