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下來的古蹟 危樓翻轉老屋經濟
台灣的老屋或歷史建築,經常面臨拆除危機,引發文資保護人士全力搶救,保留之後,卻又面臨修復與再利用的問題。今天我們透過不同案例,看看怎樣的老屋再生術,才能讓老建築延續生命,再現風華…在彰化,1924年興建的吳蘅秋石油會社代理店(振豐源商行),白色的二樓建築,顯出老屋氣度。屋主後代想要拆除,文化團體進行搶救,被指定為暫定古蹟,進入彰化縣文資審議委員會。屋主後代指出,文化團體根本弄錯老屋歷史。搶救團體則認為,老屋見證一個城市的歷史,有其保存價值。最後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指定保存。屋主後代不服決議,認為強行保留下來,只是讓街角多一棟危樓,決定進行訴願。台南麻豆建於1938年的電姬戲院,建築有著華麗立面,曾是地方娛樂中心。30年前影業沒落後,戲院關門留下日漸殘破的建築,孤立街頭。文化人士為了保留美麗老戲院,提出文資審查申請,台南市府舉辦現勘,討論保存價值。打開封鎖大門,吸引許多文資愛好者前來,一睹戲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