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9日浙江立法遏制與水爭地 保護水域生態環境浙江省水利廳、省政府法制辦26日公佈中國首個《建設項目佔用水域管理辦法》,將於200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目的在於遏制愈演愈烈的建設項目「與水爭地」現象,保護水域生態環境,以後建設單位在浙江佔用水域不僅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而且還要支付高昂的水域補償費。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浙江省水利廳、省政府法制辦26日公佈中國首個《建設項目佔用水域管理辦法》,將於200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目的在於遏制愈演愈烈的建設項目「與水爭地」現象,保護水域生態環境,以後建設單位在浙江佔用水域不僅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而且還要支付高昂的水域補償費。
浙江省水利廳、省政府法制辦26日公佈中國首個《建設項目佔用水域管理辦法》,將於200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目的在於遏制愈演愈烈的建設項目「與水爭地」現象,保護水域生態環境,以後建設單位在浙江佔用水域不僅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而且還要支付高昂的水域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