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亂流放 苗栗水域會亂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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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同一地點放流情形(節錄自天眼日報)
這真是矛盾極了的媚俗手法,一邊又要求民眾維護生態,一邊卻流放外來種魚苗,不顧其對台灣溪流生態造成衝擊,而且是由縣長及具備相關專業的農業處長及漁業科人員帶頭執行這種破壞台灣河川生態的行逕,豈不是明知故犯。
這一次並非劉政鴻的「初犯」,自從他上任以來,幾乎年年放流魚苗,2006年放生賀國慶,竟然放入珍珠石斑,經過環保團體抗議,主辦的勞工局還曾經承認錯誤,可是劉大縣長並不以為意,還是執意年年流放外來種魚苗,去年5月則在在客家大院放生外來種牛蛙。
因為放生活動的氾濫,台灣島嶼生態系早已受到嚴重的摧殘,許多不當的外來種都對本土生態系造成衝擊,尤其溪流生態更是脆弱,加上工業及家庭廢水的排放,導致原生種魚類大量減少甚至瀕臨滅絕,對於台灣河川的生物多樣性乃一大傷害。
不管是宗教放生,或動保團體的保育及野放,都應基於本土生態的健全。因為不當的外來物種任意放生,輕者造成放死,重者形成生態浩劫,完全扭曲保育的真意。今天由政治人物一再帶頭示範錯誤的放流行為,執意將外來物種放於台灣河川中,非但僅於不智,恐招來一群拍馬屁的官員或茫昧無知的民眾模範,勢必引來更大的生態浩劫,這將是台灣生態的莫大災難。
希望苗栗縣長以地方首長之尊及影響力,莫再明知故犯錯誤的放流行為,為台灣原生物種保保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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