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管局在環評文件中寫道, 620匹現生活在這些放牧區土地上的野生馬,缺乏足夠的飼料和水,並破壞自然景觀。
但內華達州野生動物生態學家唐納(Craig Downer)形容該機構的計劃過於「誇張」。並表示這分明是只顧滿足養殖牲畜、大型狩獵、採礦、石油和天然氣等財團的利益,而枉顧對馬匹或環境可能造成的傷害。
在6月27日寫給伊利區土管局區主任羅斯(John Ruhs)的信中,唐納稱該機構移除野馬的理由為「虛僞和不真實。」
他認爲該機構針對11個放牧區中的兩個地區(希曼區和白河區)所做的環評裏用來消弭野馬的理由,向來為他們所慣用。
説評估的結果「與2007年11月公佈的伊利資源管理計劃提案/最終環境影響報告内容層層相扣。」該機構的結論是,「此時將希曼和白河畜群放牧區内所有野馬清除,以落實其管理方針,並進一步減少目前馬匹過度繁殖所帶來的損害程度,絕對是有必要的。」
但根據唐納的計算, 11個畜群放牧區共佔地138萬6千992英畝。
而目前卻只有620匹馬在區内活動。而土管局卻聲稱,在2007年、2008年、2009年期間監測所收集到的數據結果顯示,野生馬匹的土地使用率為「中度至重度。」
土管局表示,監測報告還指出野生馬為尋找水源,往往會到畜群放牧區外活動。但唐納認為,那是因爲牲畜圍欄讓野馬無法接近現有水源的緣故。
唐納寫道:「很明顯地,在廣大的91萬1千892英畝法定畜群放牧區内,只有270匹野馬在其内活動。也就是說每匹野生馬就有3千377.38英畝的法定活動範圍!」
目前,土管局計劃今年夏天,用直升機將這些區内所有的620匹野生馬圍攏起來。再將他們運到土管局的臨時寄養設施。經過整理後,供合格的個人或長期持有者領養或購買。
自1971年野生馬和驢管制法案開始生效以來,野生馬在19萬多英畝,111個畜群放牧區内不斷遭到全面驅逐出境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