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電廠水域 酸化中

麥寮電廠水域 酸化中

環保署表示,依麥寮發電廠2002年提出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電廠承諾排煙脫硫設備的廢水應經過處理,並達到「無毒性又符合放水標準後」,再與冷卻水匯合排放入海洋,疑似造成鄰近海域PH值(酸鹼值)偏低、溫度及營養鹽偏高,衝擊生態,環保署14日將開會討論管理對策。
依據該辦法,事業或汙水下水道系統,廢水如要採稀釋作法,應在前端的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混合,不得在排放前與冷卻水混合排放。明年7月前是勸導期,明年月後違法者即可開罰6萬到60萬。
環保署日前發文雲林縣政府,要求在許可證到期後不得再發給許可證。雖然麥寮發電廠這種稀釋法從明年7月起就可開罰,但依信賴原則,環保署在許可證到期前不會對$電廠開罰。
※ 所謂「排煙脫硫」,是指電廠將產生的二氧化硫廢氣收集後,使用排煙脫硫設備,將廢氣與抽取的海水混合後,產生含有硫酸鎂的廢水。此時的廢水PH值約只有4-6,偏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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