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屋,你會不會注意本月用了多少電?工研院綠能所10月20日發表全國首例「租賃住宅能源消費調查」,指出台灣有不少租屋族是直接繳電費給房東,且過半費率是由房東自訂,使租屋族甚至因此要少吹冷氣、縮短洗澡時間來省電。調查也發現,國內租賃住宅「單位面積」用電,是自有住宅的1.4倍。

租屋常態:公寓分租、家電能效差、電費繳給房東
經濟部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長期投入家庭用電調查,20日舉辦能源智庫成果發表會,發布了全國第一個針對租賃住宅的能源消費調查計畫成果。
住商節能推動室副管理師張妙淨說明,該計畫已經持續10年以上,掌握住宅用電基礎,但唯獨「租賃住宅」的能源消費樣態仍是缺漏的一塊拼圖。於是在2023年啟動為期三年的調查,於本島19個縣市釐清不同租賃住宅的能源使用行為及常見的困擾。
張妙淨說明,眾多租屋樣態中,整體以分租套房占四成為大宗,而且約有七成的分租套房屬於「全電宅」,也就是「只有電力沒有天然氣或瓦斯」。不論是分租套房、雅房或是整層住家,都有大約四成比例位在公寓,而國內公寓平均屋齡40年以上,老舊建物改善困難與高昂成本,也成為租屋能效提升的限制。
調查進一步發現,租賃住宅約八成主要電器設備由房東提供,例如冷氣、冰箱與熱水器,這些設備的能效普遍偏低,更有多數房東不清楚或未提供能效資訊。在繳納電費的時候,整體約五成是租客自行繳納、五成繳給房東,但是分租套房、雅房繳給房東的比例則是高達88%與72%,而且多達七成是由房東自訂費率。形成了「租客繳電費卻不能決定使用設備」的落差。

租屋族「縮衣節電」 呈現能源支出壓力
在這些基礎之上,綠能所發現,租賃住宅單位面積電力消費量是自有住宅的1.4倍。統計租賃住宅平均每月用電度數約248度,雖然較自有住宅的441度低,但若是換算「每坪」月均用電,卻高達17度,比自有住宅的12度高出5度。
張妙淨分析,分租套房的空間較小,卻同樣需要基本的生活電器,加上設備能效等因素,導致每坪月平均用電量較高。
調查指出,能源支出的壓力也形成負擔,租客必須犧牲生活舒適度來妥協。調查約有七成租客會減少使用冷氣、近四成減少照明,也有人選擇減少在家或是縮短洗澡時間等方式。

建立能效揭露的租賃市場
張妙淨表示,租賃住宅面臨老舊設備汰換障礙、設備能耗資訊缺乏,導致設備使用認知不足,難以投入節能行動。能源設備由房東決定,或是包租代管業者考量投資報酬率而不汰換,租客也難以評估能源支出。
張妙淨建議,要推動租賃市場改變,可與社宅及包租代管業者合作揭露租賃設備能效資訊,同時將既有建築能效標章納入租賃住宅,搭配獎勵機制,讓能效成為租屋市場的選擇條件。
最重要的是提高設備改善誘因,張妙淨指出,如「包租代管333」政策納入設備能效規範要求,或評估推動以租代買,降低設備汰換前期成本。
她補充,包租代管業者的契約比起一般房東定型化契約更完整,政府也有機制可以規範;另一方面,國內很多個人房東是高齡長者,對於新的資訊揭露有困難,所以建議先從包租代管開始建立租賃市場機制,再慢慢擴及一般房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