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的澳洲,3日立法通過國內第一項關於氣候變遷的議案,目前僅適用於南澳一州。二氧化碳是引發全球暖化的主要溫室氣體,對此,《2007氣候變遷暨溫室氣體減量排放法》不但使南澳樹立排放的減量目標,亦明訂出再生能源的使用標準。

此項立法鎖定的目標有三:減低溫室氣體排放量、提高再生電能的生產比例,以及增加再生電能的使用比例。
不過於此同時,南澳唯一一位綠黨籍議員帕內爾(Mark Parnell)對法案中的目標存異,他指出,南澳現階段溫室氣體排放水準低於1990年水準6.5%,所以法案中「返回1990年排放水準」的目標,等於是立法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國際氣候變遷行動網澳洲分部則樂觀地認為,若澳洲成功在2020年以前,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升至25%,屆時的效益將不只侷限於對抗氣候變遷,「更能提供澳洲民眾至少1萬6600個就業機會、吸引總值達330億美元的投資,並且生產出足以供應澳洲每戶人家的用電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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