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民間籲海保法跟上進度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民間籲海保法跟上進度

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海洋三法之一的《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本法強調政府在補助產業的同時顧及海洋永續發展。海委會已啟動全國海洋資訊調查工作,打造國家海洋資料庫共享平台。立法院會期即將結束,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本會期雖成功完成「海洋三法」之一,仍期待「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盡快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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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今三讀通過,政府補助海洋產業發展須顧及海洋永續。圖片來源:Saad Alaiyadhi / pexels

《海產條例》三讀通過 海洋三法跨出新進展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於上週(19日)通過黨團協商,今日進入立法院會三讀,協商通過的四項附帶決議也一併通過。條文確立海洋產業類別與各部會機關權責,也要求海委會建立國家海洋資料庫並設置「海洋發展基金」。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三讀後發言提到,我國海洋產業發展相關評估與審查缺乏客觀科學研調資料,且常發生開發單位委託的專家同時又接受政府同性質計畫,並擔任相關諮詢委員的利益衝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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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海洋三法之一《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圖片來源:擷取自國會頻道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未來受政府補助的業者利用海洋資源與空間從事生產及服務活動時,應公開海洋調查或監測資訊。另外,政府機關審理業者提出的海洋產業申請時,需避免外部專家學者與業者之間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政院版海保法未出爐 民間團體憂阻海洋永續發展

2019年通過的《海洋基本法》明訂應制定海洋三法,四年過去,卻只走完三分之一。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本會期雖成功完成海洋三法之一,仍期待「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盡快完成立法。
行政院尚未將海保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鍾孟勳指出,「海保法」若未與海產條例同步通過,產業發展過程中恐怕會忽略海洋保護,導致未來海洋環境惡化,反而無法讓海洋產業永續發展。
他提到,去年台灣政府在帛琉主辦的第7屆「我們的海洋」(OOC)大會上明確承諾要通過「海洋保育法」,希望政府不要再給出「無止盡的承諾」,所有的正面回應都比不上實際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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