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盡速解黃牌 農委會公布漁業新法上路首波違規裁罰結果

拚盡速解黃牌 農委會公布漁業新法上路首波違規裁罰結果

歷經近兩年歐盟打擊IUU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為了早日解除限令,行政院農委會採取多項措施,強化我國漁業管理的行動。今年漁業三法正式上路,到底發揮了那些功用?漁業署1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首波依遠洋漁業條例等相關法規新法裁處名單, 24項違規共裁處15艘船、總金額達新台幣2020萬元。
本年度截至目前為止,依《漁業法》等相關法規裁罰85件,依《遠洋漁業條例》等相關法規,已裁罰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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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說明違規樣態。攝影:廖靜蕙
其中罰款金額最高的案例為480萬,分別是裁處經營者400萬、從業人80萬元。該船因違法《遠洋漁業條例》第13條第7款「有配額限制之魚種,漁船總漁獲量已超過主管機關依法規定許可配額20%,仍繼續捕撈該魚種」而受罰;漁業署估計這些罰款將遠大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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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人員現場記錄重量,查獲超捕大目鮪。圖片來源:漁業署
另一項違規事由則為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IUU漁撈作業漁船名單,命其限期返港卻逾期未返港,裁處結果為沒收漁船。
其他違法樣態還包括:駕駛之非我國籍漁船非屬管轄該水域之國際漁業組織授權作業漁船,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規定中華民國國人不得從事或協助IUU漁撈、未經許可擅入他國專屬經濟海域從事漁撈作業、未經許可擅自於港口卸魚等,罰款金額從10萬到200萬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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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魚翅與鯊魚身重量比例不相稱。圖片來源:漁業署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重申,去(2016)年6月通過一連串漁業三法以及11項子法修制定,政策目標只有一個,就是盡速解除歐盟IUU黃牌警告,一日不解除,對台灣遠洋漁業「絕對是重大的傷害」。至今24項違規少則50萬、多則400萬罰款,看似對漁民影響很大,但IUU黃牌未解,對台灣漁業傷害更大。
台灣有1200多艘分布三大洋,監控這些漁船撈捕行為靠2月的成立24小時運作之漁業監控中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長林頂榮表示,各港口檢查頻率超過10%,最重要的發揮遏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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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歐盟IUU黃牌,農委會動起來。攝影:廖靜蕙
雖然漁業署公布執法成效布達執法決心,然而,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則舉例,漁民因擔心不小心誤觸法令遭遇重罰,嚴重影響其經濟、甚至因緊張導致死亡,希望對於願意守法的漁民,能多一點幫助。只是這種案例到底有多少,仍需近一步了解。陳添壽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政策上路前已充分協助漁民了解相關規定與措施,目前因違規受罰的漁船,仍屬少數。
農委會打擊非法漁業行動分為四大面向,包括:
  1. 強化法律架構:訂定遠洋漁業三法及相關子法。
  2. 改善監測系統、管控及監督系統:裝設電子漁撈日誌、成立全年無休24小時漁船監控中心以及建構海洋漁業資料整合系統。
  3. 強化水產品可追溯系統:為了追溯漁產來源合法性,採取遠洋漁業相關業者稽核策略計畫以及發展監測、管制與偵察(MCS)整合系統。
  4. 建立國際合作關係:推動與我國漁業關聯性較高的21個國家完成漁業合作,並強化遵守各國際組織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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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新法裁罰24件統計表。圖片來源: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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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的漁業法等相關法規裁罰85件。圖片來源: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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