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國家公園資源研究之獲利 美將尋求回饋共享

美國企業組織取用國家公園內有機物並發展商業使用所獲得之利益,在國家公園管理處目前訂定的計畫定案後,將可能要把獲利交出與國家公園共享。在計畫書中最新的版本裡提到,將近400個國家公園可與共同研究機構達成「福利共享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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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員在國家公園進行珊瑚研究(圖片來源:NPS;攝影:Richard Curry )
企業組織將提供國家公園管理處(NPS)金錢或實物上的補償,作為使用公園資源所得利潤分享,但是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替代建議是,專利權或是協定中其他財政條款的揭露,可視狀況而定,而非必須。
然而國家資源機構的全國工作者協會「環境責任公職人員組織」(PEER)執行長路克(Jeff Ruch)表示:「我們的國家公園不是企業的實驗室。」 PEER極力主張公園管理處不能同意公園資源作為商業發展。路克說:「如果公園管理處執意要走這條不可靠的路,那就得在光天化日下進行,不要掩蓋關於所有權秘密的交易。」
數以千計的科學家,每年皆以國家公園內的標本進行研究調查。按照規定,這些標本是不可以直接用來作為商業使用或販賣的,但透過研究的標本而得來的知識應用,在商業使用上則不在此限。
目前,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未針對「福利共享協定」進行協商討論,也就是停留在不採取行動的決定。管理處會繼續發給研究核可,研究標本也會因指定研究目的繼續使用,包括對健康醫療、營養、農業、環境管理、工業或其他有潛在商業或經濟價值的研究,對於新發現提供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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