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強調,劃設範圍不代表限制,而是作為海岸資源調查規劃及未來推動整合管理之參考。至於相關的管制規定,則將於「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海岸保(防)護計畫」時討論確定;無論是計畫規劃、審議及核定等相關程序,也都須依《海岸管理法》規定,實踐民眾參與機制,廣大徵求各方意見。
而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海岸地區範圍」公展期間,各機關團體及民眾如有符合「海岸地區劃設原則」或基於海岸保護、防護需要之範圍修正建議,都可透過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相關意見,做為研訂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之檢討及參考。
營建署表示,公告海岸地區範圍僅是法案上路後的第一步,尚有諸多內涵需進一步擬定。目前已著手辦理施行細則(草案)等相關子法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規劃作業,接下來將召開相關會議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