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玲

  • 由我國第一版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談起

    由我國第一版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談起

    編按:《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屆締約方大會(CBD COP15)即將在下(12)月的7-19日,於加拿大蒙特婁舉行。雖然我國並非締約方,但2020年在林務局以及多位專家學者的努力之下,出版了台灣首份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值此之際,特別邀請國內長期投入生物多樣性工作的李玲玲教授,從我國第一版國家報告談台灣的生物多樣性當前進展。「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是《生物多樣性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締約方需要履行的義務之一。締約方須於報告中說明該國推動生物多樣性國家策略計畫,以及所採取的措施對達成《公約》整體目標的成效。《公約》秘書處透過彙集所有國家報告的資料,輔以國際生物多樣性科研機構與國際組織的報告,掌握全球、區域及國家層級生物多樣性的狀況、推動進展,及執行國家策略計畫的經驗與教訓。這些資訊有助於滾動式修正《公約》的推動目標、執行策略、行動計畫,以及提升執行成效等。目前多數的《公約》締約方已提報過六份

  • 全球與台灣生物多樣性的當前進展

    全球與台灣生物多樣性的當前進展

    編按:《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4屆締約方大會(CBD COP14)正於埃及舉行,並將於29日落幕。值此之際,國內長期投入生物多樣性保育研究議題的李玲玲教授,恰為愛知專欄撰寫專文,剖析全球與台灣的生物多樣性當前進展。《生物多樣性公約》自1993年正式生效以來,持續追蹤全球與各國生物多樣性狀況的變化與相關議題的發展,滾動式地調整其工作策略與重點,包括每十年更新一次策略計畫與目標,作為國際間推動生物多樣性相關工作的依據,希望透過集體的努力,達到保育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其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等三大目標。於是,200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六屆締約方大會通過了「2010年生物多樣性目標」與相關策略計畫,希望全球共同致力於在 2010年顯著減緩全球、區域和國家生物多樣性流失的速度。然而,2010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在第十屆締約方大會前發布的「第三版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