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覆王教授之意見
王教授顯然並未了解到弟先前報告的重點,即核二廠出水口的改善,並不是為了出水口「內」的秘雕魚來設計施工,而是為了讓出水口「外」面的水溫降的較快,以符合環保署對出水口外水溫擴散快的要求而已。環保署並未要求出水口「內」的溫度要降多少,因為剛排出來的「溫」水如果沒有與外界的「冷」水相混合,溫度是不可能下降的。因此雖然的確是電廠讓魚畸形,但電廠並未違反現在的法令規定。當然台電讓秘雕魚持續存在了八年,遲遲無法改善也是事實,弟也曾提出各項可能改善的建議,但可能因為所費不貲或茲事體大,迄今尚未被考慮採納。弟提出說明的目的並非在為台電卸責,而是要澄清目前畸形魚成因調查研究的結果而已。 另王教授亦質疑水溫高魚類應會主動逃避,為何卻沒有。這主要是因為魚類對溫度的喜好與容忍程度因種類而異,偏偏就有一些如「花身雞魚」的魚類性喜高溫,而其致死溫度又高(40-41℃),所以會在36-37℃的環境還不會逃離,反而滯留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