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應「向社會訴求-向新政府質問-向檜木國家公園催生聯盟喊話」一文
原民朋友終於對棲蘭案喊話,為什麼?各人有以下看法提供大家參考! 能丹國家公園設置案的過程和結果,報導不多?對一般大眾或許是,但對於關注台灣生態保育的朋友們不可能不熟悉;不參與(即使是精神的參與)。能丹案的失敗在於全案設計是外界力量的切入,缺乏Buttom-up與當地原住民的參與。坦白說是缺乏尊重的。 由當地居民是否參與保育區管理的來看,近年第三世界保育工作的例子,從保育區設置思維由早期保護區方案(排除當地居民的生存權),分區設置方案(核心區及緩衝區分別設置),到今日將當地居民納入管理環節(適時適地的參與方式)的移轉,便可了解一個缺乏當地住民參與的保育方案是不可行的。 由環境正義來看,當我們為了保護生態時,決不會是為著私心,但我們只照顧到了一同生存在地球上的其他物種,而不自主地犧牲了同為人類的其他部分,我們並不住在能丹與棲蘭,我們是住在平地的“漢人”。對於原住民而言,這是漢人的再一次入侵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