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議會是以歐盟執委會先前的相關提案為基礎,展開包裝廢棄物法規的修訂,並由環境、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事前影響評估小組編撰這份報告,讓修法進度又往前進了一步。
修法目的在於鼓勵垃圾和輕量型(厚度50微米以下)塑膠袋的減量。輕量型塑膠袋是歐洲陸地和水域的主要垃圾之一。
垃圾處理莫可奈何 輕量型塑膠袋百年不壞
報告書指出,「這些塑膠袋會逃離垃圾管理系統,並在環境中不斷累積。絕大多數塑膠袋以碎片形式在環境中持續數百年不壞。」
2010年,在歐洲有超過80億個塑膠袋最終成為垃圾。每一位歐洲公民平均使用198個塑膠袋,其中有9成是免洗輕量塑膠袋。
年人均塑膠袋使用量在28個會員國間則有顯著的差異。最先進的國家如丹麥和芬蘭,年人均使用量約4個;發展表現最差的國家如波蘭、葡萄牙、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年人均使用量可高達466個。
歐盟採兩階段減量 成員國自訂實施機制
報告書作者Alison Davies歸納出4種方案:
- 維持現狀
- 由零售商自願承諾停止使用塑膠袋
- 設立全歐盟的塑膠袋減量目標與相關經濟工具
- 全歐盟禁用免洗塑膠袋
歐洲執委會傾向第3個方案,建議以兩階段的塑膠袋減量目標,在法規生效後3年內減少50%的塑膠袋用量,到了2020年,也就是5年內減少80%。此目標的計算依據是歐盟人均消耗量,因此不同的成員國需要下的功夫不同。
報告書建議,要達成此目標,成員國最基本的工作是確保食品量販業者不免費提供消費者塑膠袋,必須收取額外費用。實際運作機制則交由各成員國自行設計。
這些措施可能讓歐洲失去部分工作機會。報告書估算,歐盟約有250至300家塑膠袋製造商、15,000至20,000位員工,其中許多是家族中小型企業。報告指出,雖然未能獲得詳盡的製造商資訊,但這些製造商很可能對於法規的改變並不知情。
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