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環評禁開工 陸擬修法

未環評禁開工 陸擬修法

大陸環境保護法修正草案26日再度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未來一旦修法通過,在中國大陸未經環境評估的建設項目將不得開工,可望有效遏制「環評未做先開工」等違法行為。
近日擬在雲南昆明設立煉化項目的大陸石化龍頭中石油,已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的環評報告書,雖然可望創造中下游相關產業1,500到2,000億人民幣的產值,但該報告書不僅被環保人士批評「空洞無物」,當地居民也擔憂環境污染。
去年8月,環保法修正案草案初次提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在會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昨天大陸十二屆人大會議繼續審議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鳴起指出,經研究建議增加相關規定,如:「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一旦修法通過,但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環評文件便擅自開工建設,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責令恢復原狀。此外,重點排污單位應當主動公開環境資訊,不公開或不按照規定公開者由相關部門處以1萬元人民幣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代為公開有關資訊。
草案提高懲處力度,未來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等方式排放污染物,將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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