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是感到定義沒有誠意,感覺是只管濕地其它不管,更大角度來看,莫非是說其它的不重要,還有許多所謂的生態敏感地區,例如都市邊緣,往往沒去注意而許多災害就從此處發生。
其次就官方公佈的數據來看,國家重要濕地面積一直沒有增加,也遲遲不肯納入大城濕地、河岸人工化卻年年增加,這是一種對自然環境的傷害。
馬總統月前對國光石化的不支持,而對大城濕地的友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但有沒有進一步友善行為是值得觀察的。
定義與說明:
這項指標主要是針對濕地,包含自然與人為濕地,96年評選出75處國家重要濕地計44379公頃;濕地是地球生態系中生產力最高者之一,兼具相當高的經濟與生態價值。
比較:
年度
國家重要濕地面積(公頃)
河岸設施全長(公尺)
指標值 (%)
96
44379
3678440
93.48
97
44379
3699857
93.38
98
44379
3770157
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