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地層下陷區 獎勵造林

嚴重地層下陷區 獎勵造林

經濟部水利署27日公告雲林縣「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面積不受毗連2公頃或同一地段毗鄰不受5公頃以上之限制,可納入平地造林獎勵辦理。參與造林的土地,每公頃20年可獲161萬元獎勵金。
2年前,縣府公告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只有麥寮、台西、四湖與口湖等4個鄉鎮。但是經濟部27日公告的地區,除了上述4鄉鎮,還包括土庫、元長、水林等3鄉鎮,及崙背、褒忠、虎尾、東勢、大埤與北港等鄉鎮部分地段,顯示地層下陷有擴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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