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籍生物保育學者Nijman本週發表在生物多樣性與保育(Biodiversity and Conservation)論文上統計,1998年至2007年十年間從東南亞合法出口的稀有野生動物逾3500萬,其中有3000萬來自捕捉,其餘則來自育種計畫。東南亞是國際野生動物貿易的樞紐,全球化的浪潮以及消費者購買力的提升,使得稀有動物的需求量大幅的提升。1975年訂定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給予會員國販售野生動物的合法性,依規定需做調查在不影響族群數下才可合法輸出。但是許多東南亞國家無法針對物種做無損害調查,使得該區域的物種量大幅減少。
參考資料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