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07日歐盟危險廢棄物裝運大幅上升根據歐盟執委員會針對歐盟廢棄物裝運立法的執法情況報告顯示,1997至2005年間會員國輸出的危險廢棄物數量增加了三倍。儘管如此,在2005年有91 %的歐盟危險廢棄物是在原產生國内處理的,由於國際和歐盟的法律禁止輸出有毒廢棄物到非OECD國家進行回收處理。所以2000至2005年間,90 %以上的廢棄物裝運仍留在歐盟境内的15個國家內,大部分以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根據歐盟執委員會針對歐盟廢棄物裝運立法的執法情況報告顯示,1997至2005年間會員國輸出的危險廢棄物數量增加了三倍。儘管如此,在2005年有91 %的歐盟危險廢棄物是在原產生國内處理的,由於國際和歐盟的法律禁止輸出有毒廢棄物到非OECD國家進行回收處理。所以2000至2005年間,90 %以上的廢棄物裝運仍留在歐盟境内的15個國家內,大部分以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
根據歐盟執委員會針對歐盟廢棄物裝運立法的執法情況報告顯示,1997至2005年間會員國輸出的危險廢棄物數量增加了三倍。儘管如此,在2005年有91 %的歐盟危險廢棄物是在原產生國内處理的,由於國際和歐盟的法律禁止輸出有毒廢棄物到非OECD國家進行回收處理。所以2000至2005年間,90 %以上的廢棄物裝運仍留在歐盟境内的15個國家內,大部分以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