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04日波蘭議會廢棄電池法拍板定案波蘭議會遵循歐盟廢棄電池指令於4月29日通過新法案,規定廢棄電池與其他廢棄物必須分開處理,從現在到2012年逐步實施。該法設定廢棄電池回收利用目標,並要求生產者承擔回收之費用(EE 19/09/08)。違規遭罰的款項將匯入保護環境和水資源管理的國家基金帳戶。議會還通過修訂回收鉛酸與蓄電池的單獨法,及免除電池回收點登記數量和類型的需求。※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波蘭議會遵循歐盟廢棄電池指令於4月29日通過新法案,規定廢棄電池與其他廢棄物必須分開處理,從現在到2012年逐步實施。該法設定廢棄電池回收利用目標,並要求生產者承擔回收之費用(EE 19/09/08)。違規遭罰的款項將匯入保護環境和水資源管理的國家基金帳戶。議會還通過修訂回收鉛酸與蓄電池的單獨法,及免除電池回收點登記數量和類型的需求。※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
波蘭議會遵循歐盟廢棄電池指令於4月29日通過新法案,規定廢棄電池與其他廢棄物必須分開處理,從現在到2012年逐步實施。該法設定廢棄電池回收利用目標,並要求生產者承擔回收之費用(EE 19/09/08)。違規遭罰的款項將匯入保護環境和水資源管理的國家基金帳戶。議會還通過修訂回收鉛酸與蓄電池的單獨法,及免除電池回收點登記數量和類型的需求。※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